中國首次提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終結制度
提供者:配置組
發(fā)布時間:2011/02/10 12:00
    中新網8月18日電 近日,中辦、國辦轉發(fā)了《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中央政法委今天召開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新聞通氣會,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通報了《意見》的主要精神和內容,并就《意見》中與百姓權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有記者問:《意見》首次從中央層面提出了建立涉法涉訴信訪終結制度,請介紹一下這一制度的基本內容。

  該負責人回答說,針對當前一些涉法涉訴信訪反復申訴、沒完沒了的問題,《意見》提出,對合理訴求確實解決到位、實際困難確已妥善解決的問題,經過公開聽證、公開質證、公開答復,由省級以上政法機關審核后,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終結決定,各級政法機關不再受理、交辦、通報,以維護司法裁判的權威性和終局性。

  該負責人指出,《意見》既明確了信訪終結機制的適用范圍、條件和程序,同時,為防止一些地方政法機關隨意使用終結機制,不重視實際問題的解決,強調中央政法機關要定期評查各地的信訪終結案件,發(fā)現問題,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意見》還強調,案件可以終結,對上訪人的工作不能終結。有困難需要繼續(xù)幫扶的,要報請當地黨委和政府,協調納入政府救助、社會救助、民間互助范圍,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