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市市直機關2008年度績效考評辦法
提供者:氣象局
發(fā)布時間:2009/02/05 12:00

龍海市市直機關2008年度績效考評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加強對市直機關各單位履行職責和工作業(yè)績情況的考核,確保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有效落實,推動龍海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結合我市近年來績效考評的工作實際,制定本考評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緊緊圍繞發(fā)展第一要務,按照客觀公正、注重業(yè)績、群眾滿意和成果運用的原則,重點考評市直機關單位履行職責,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務情況,深化“重在提請,主動服務”的實際成效。圍繞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按照求真務實、實干實效的要求,考評市直機關各單位發(fā)揮職能、履行職責、服務經濟發(fā)展、服務基層和群眾等情況。

    二、考評對象

    把市直黨政群機關、司法機關列為考評對象,具體分為兩個系列:

    第一系列(黨群系統(tǒng)有關部門及法院、檢察院共18個單位):組織部、宣傳部、統(tǒng)戰(zhàn)部、政法委、臺工辦、黨工委、編辦、農工辦、文明辦、老干局、總工會、團市委、婦聯(lián)、科協(xié)、工商聯(lián)、信訪局、法院、檢察院。

    第二系列(市政府工作部門及辦事機構、垂直管理部門共41個單位):財政局、發(fā)展計劃局、國土資源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jiān)局、藥監(jiān)局、煙草局、物價局、審計局、統(tǒng)計局、經貿局、外經貿局、交通局、農業(yè)局、林業(yè)局、水利局、海洋與漁業(yè)局、建設局、環(huán)保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交警大隊)、民政局、司法局、教育局、衛(wèi)生局、計生局、科技局、廣電局、文化體育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安監(jiān)局、糧食局、旅游局、檔案局、供銷社、人防辦、外僑辦、支前辦。

    市委辦、市人大機關、市政府辦、市政協(xié)機關、市紀委監(jiān)察局機關工作人員不列入各系列考評,但要抓好對機關內部績效考評。

    三、考評內容與分值設置

    考評內容分為四大部分,總分1000分。其中:完成年度基本工作目標占500分,機關工作效率與作風紀律建設占150分,突出貢獻與工作創(chuàng)新占100分,效能評議占250分。

    ㈠完成年度基本工作目標(500分)

    主要考評履行法定職責、完成本單位年度基本工作目標情況。包括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部署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重點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項目的完成情況。市委、市政府有關經濟建設、社會發(fā)展等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成效;圍繞中心,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服務經濟建設的情況;發(fā)揮職能,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情況;配合其他部門完成中心工作任務等情況。

    各單位年度基本工作目標由被考評單位提出,第一系列單位由市委辦負責把關,第二系列單位由市政府辦負責把關??荚u目標報經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后,由市委辦、市政府辦分別行文下發(fā)執(zhí)行,作為完成年度基本工作目標考核的主要依據。

    ㈡機關工作效率與作風紀律建設(150分)

    機關工作效率與作風紀律建設考評設總分150分,對被考評單位實行扣分制,如被扣分數(shù)超過150分,超出的分數(shù)從該單位總得分中扣除??鄯忠员回熑巫肪繒r間為準,同一事項就高扣分一次,不重復扣分。屬于本單位自行查處或主動報告有關機關查處的,不予扣分。

    1、效能督查

    著重督查機關單位工作落實、履行職責、服務群眾、內部管理等方面的情況。分為重點督查和常規(guī)督查,督查中發(fā)現(xiàn)問題給予相應扣分。由市委辦、政府辦、效能辦提供情況。

    2、違法違紀及效能責任追究

    ⑴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因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每人次扣20分,受到治安處罰的每人次扣15分。由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提供情況。

    ⑵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因違紀受到撤職及撤職以上黨紀政紀處分的每人次扣15分,受到撤職以下黨政紀處分的每人次扣10分。由市紀委監(jiān)察局提供情況。

    ⑶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受到效能責任追究的,按責成做出書面檢查、誡勉教育、效能告誡三個檔次,每人次分別扣5分、8分、10分。由市效能辦提供情況。

    ⑷執(zhí)行財經紀律、財務規(guī)章制度方面,存在虛報瞞報、挪用截留財政專項資金、違反“收支兩條線”規(guī)定等行為的扣5至10分。由市財政局、審計局、市糾風辦提供情況。

    ⑸被考評單位由于效能問題被責成落實整改的每件次扣10分,落實整改不到位的每件次扣15分。由市效能辦提供情況。

    ⑹被考評單位由于執(zhí)法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被提起行政復議受撤銷的每件次扣10分,被提起行政訴訟受撤銷的每件次扣15分。由市政府法制辦、市法院提供情況。

    3、專項工作

    ⑴列入“一票否決”的綜治、計生、精神文明等重要工作,經主管部門認定必須否決的,每項扣50分,同時,取消參評先進單位的資格。由市綜治辦、計生局、文明辦等單位認定。

    ⑵承擔我市文明城市、衛(wèi)生城市、園林城市、環(huán)保模范城市創(chuàng)建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專項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的每次扣10分。由各專項工作的牽頭單位提供情況。

    4、作風與效率問題

    ⑴未經同意缺席市委、市政府召開或組織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每人次扣5分,遲到早退的每人次扣2分。由市委辦、市政府辦提供情況。

    ⑵對市委、市政府明確要求落實的重要任務,沒有按時落實并反饋的,每次扣5分,因工作不落實而對全局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10分。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提供情況。

    ⑶對市領導批示交辦的重要事項或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不按時辦結反饋的,每件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每件扣10分。由市委辦、市政府辦、市人大辦、市政協(xié)辦提供情況。

    ⑷對突發(fā)公共安全事故或涉及社會安定穩(wěn)定重大事件信息情況瞞報、漏報、遲報的,一次扣5分;因第一時間報送不及時而造成嚴重后果或被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扣10分。由市委辦提供情況。

    ⑸對省、市機關效能投訴中心轉辦的投訴件,逾期辦結的,每件扣5分;同一投訴件被退回重辦兩次或同年度投訴件被退回重辦超過投訴件20%的扣10分;辦理結果與事實截然不同,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件扣15分。由市機關效能投訴中心提供情況。

    ⑹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級到漳州上訪每人次扣1分,到福州上訪每人次扣2分,到北京上訪每人次扣3分。群體性越級到漳州上訪每次扣5分,到福州上訪每次扣10分,到北京上訪每次扣15分。由市紀委信訪室、市信訪局提供情況。

    ⑺因機關效能、作風問題,被省、漳州市效能辦暗訪發(fā)現(xiàn)或通報的,每人次扣30分;被龍海市效能辦暗訪發(fā)現(xiàn)或通報的,每人次扣15分。市直主管部門對所屬基層單位效能建設失察失管,出現(xiàn)群發(fā)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0分。

    ⑻違反上下班制度,遲到、早退每人次扣3分,曠工、缺勤每人次扣5分。由市效能辦提供情況。

    ⑼違反規(guī)定出現(xiàn)亂檢查、亂罰款、亂收費的每件次扣10分。由市物價局、效能投訴中心、糾風辦提供情況。

    ⑽承擔市政府績效評估工作目標落實的牽頭工作或數(shù)據采集工作,沒有認真組織實施,造成工作被動的,對負責目標落實的牽頭單位扣5分,對數(shù)據采集單位扣10分。由市評估辦提供情況。

    ㈢突出貢獻與工作創(chuàng)新(100分)

    1、突出貢獻

    ⑴積極向上爭取優(yōu)惠政策措施,對縣域經濟、支柱產業(yè)、社會事業(yè)發(fā)展產生重要影響和重大推動作用。

    ⑵成功引進對龍海發(fā)展有重要影響的特大型企業(yè)、基礎設施、社會事業(yè)建設項目,從中發(fā)揮關鍵性作用。

    以上突出貢獻由單位申報,經考評工作小組審定后,每個項目獎勵30分(達不到條件的不能酌情給分)。

    2、工作創(chuàng)新

    ⑴圍繞“重在提請,主動服務”的工作要求,開拓創(chuàng)新,簡化辦事程序,減少環(huán)節(jié),制定和落實各種便民措施,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的每項得5分,最高得10分。

    ⑵效能建設工作有新的載體、好的做法和經驗,被效能信息或其他刊物錄用的每篇得5分,得到總結推廣的得20分,最高得20分。

    ⑶調研成果(論文)經縣(處)、市(廳)、?。ú浚壹壴u比得獎(刊登)的每項分別得5分、10分、15分、20分。同一內容就高一項得分,本項最高得分20分。

    3、綜合排名

    主要考核單位各項工作得到各級黨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評價狀況,獲得漳州市級以上的表彰、獎勵、經驗推廣的,由被考評單位提供書面依據,報效能辦確認。屬同一項工作受到多次獎勵的,按最高一級得分。

    ⑴綜合業(yè)務工作被市級以上評為先進單位的,被評為市(廳)級先進單位得10分,?。ú浚┘壍?5分,國家級得20分。

    ⑵單項工作得到上級肯定并行文推廣的,縣(處)級得5分,市(廳)級得10分,省(部)級得15分,國家級得20分。

    4、單項工作

    爭取資金。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每爭取10萬元得1分。本項最高得分10分。以資金到位或上級行文為準。由市財政局提供情況。

    引進項目。在目標任務之外,引進本市以外的投資項目,實際到資500萬元的得5分,每增加100萬元得1分。本項最高得分10分。由市發(fā)展計劃局、工業(yè)辦、外經貿局提供情況。

    以上四個獎勵性項目以當年時間為準,最高得分為100分。

    效能評議(250分)

    通過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發(fā)放民主測評表等方式,組織企業(yè)代表、管理服務對象等相關人員,對機關單位廉政勤政、公務人員行政執(zhí)法行為、服務態(tài)度、工作作風、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等方面的滿意程度進行測評。

    四、組織實施

    ㈠實行分工負責

    1、兩個系列單位完成年度基本工作目標的考評,由市效能辦抽調人員組成考評組負責組織實施。

    2、重點督查由市委辦、市政府辦、市效能辦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詳見《關于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改善經濟發(fā)展軟環(huán)境的效能督查工作方案》,常規(guī)效能督查由市效能辦組織實施。

    3、效能評議工作由市統(tǒng)計局、市效能辦組織實施。

    ㈡年終組織總評

    1、2008年12月初,組織開展年度基本工作目標考評和效能評議工作。實行單位自評與組織察訪核驗相結合的辦法,評出各單位實際得分。同時,由被考評單位、各系列考評組負責組織收集整理績效考評獎勵、扣罰的相關資料,并于2008年12月20日前報送市效能辦進行統(tǒng)計匯總。

    2、市績效考評工作小組聽取各考評機構有關考評工作情況匯報,協(xié)調解決考評工作涉及的有關問題。

    3、績效考評結果經市績效考評工作小組審核,報市委、市政府研究審定。

    五、考評結果等級劃分

    績效考評總得分=完成年度基本工作目標考評得分+機關工作效率與作風紀律建設得分+突出貢獻與工作創(chuàng)新得分+效能評議得分。

    各系列考評結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取第一系列前4名、第二系列前10名為“優(yōu)秀單位”;總分在700分(不含70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單位”,其余的為合格單位。

    六、結果運用

    績效考評結果將作為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評先評優(yōu)、獎勵懲處、選拔任用、人事任免的重要依據,與機關工作人員年終考核相結合,與工資晉升相掛鉤。

    1、給予通報表彰。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將根據績效考評結果,對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單位和工作實績突出的先進個人給予通報表彰。

    2、被評為優(yōu)秀單位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比例按20%下達,年終績效考評獎金按高于平均數(shù)的10%發(fā)放;被評為合格單位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比例按15%下達,年終績效考評獎金按平均數(shù)發(fā)放。(垂直管理單位可比照執(zhí)行)

    3、被評為不合格單位的,其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比例按5%下達,年終績效考評獎金按低于平均數(shù)的10%發(fā)放;取消單位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本年度綜合性評先評優(yōu)資格;列為翌年重點整改單位,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直黨工委、市效能辦等部門組成督導組,幫助分析問題,研究整改措施。屬于第二系列的不合格單位,還要列入翌年行風評議重點單位。

    4、市委辦、市人大機關、市政府辦、市政協(xié)機關、市紀委監(jiān)察局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參加考核聯(lián)評,其優(yōu)秀等次的比例根據本年度的實際情況確定下達。

    5、績效考評結果抄送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對各單位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公務員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組織領導

    1、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龍海市市直機關績效考評工作小組”,組長由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教育工委書記沈應生擔任,副組長由副市長阮亞祥擔任,成員由市紀委監(jiān)察局、市委辦、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市人事局、市效能辦等部門組成。工作小組依托市效能辦,具體負責績效考評的日常工作。

    2、市直機關單位績效考評工作在市績效考評工作小組的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下,由兩個系列考評組負責組織開展考評。

    3、兩個系列考評組要切實負起責任,嚴格按照既定的方案和有關要求開展考評,確??荚u結果客觀公正。

    4、列入考評的各單位要根據分解下達的考評目標任務,逐項制定細化落實方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員以及工作措施,認真開展督促檢查,狠抓各項工作落實。

    5、列入考評的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績效考評工作的重要性,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數(shù)據,確保考評工作順利進行。

    本考評辦法由市效能辦負責解釋。



中共龍海市委辦公室 龍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