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法院:設計開發(f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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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3/11/14 12:00

“東旦法院績效考核與綜合管理軟件” 針對法院進行日常管理、績效考核、決策分析的需要設計開發(fā),適用于縣以上人民法院、檢察院等以案件審理為主要特征的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主要功能特點有:

1)強調整體績效。通過共性目標、分類目標、動態(tài)目標的計劃、跟蹤與考核,形成一個“目標鏈”,有利于突出全局工作目標的中心地位,確保全院主要目標和工作要點的落實,強化各部門間、各崗位間的全局意識、協(xié)同意識。

2)強調全面考評。支持定量、定性多種評價方法,可將審判/立案流程績效、日常行為表現(xiàn)、調研宣傳、部門管理制度、個人能力素質等方面的內容納入績效考核;通過年底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共性目標考核與個性工作考核相結合、上級考核與同事測評相結合、工作職責與工作分工考核相結合,實現(xiàn)部門和個人考核的公平、公正。

3)強調過程管理??蓪⒙氊煛⒛繕思毣癁椴块T、個人的月度計劃,并作為個人周志、月度小結、平時考核、季度考核的依據;院領導及相關部門均可適時查詢和點評,會對部門和個人形成很大的壓力和動力。

4)強調協(xié)同考核。考核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及每個干警均可通過本系統(tǒng)按權限進行工作計劃、執(zhí)行報告、總結考核,以確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人人有監(jiān)督。

5)強調客觀考核。所有考核信息均自動記錄、體現(xiàn)處處留痕;所有考核數據均自動匯總、統(tǒng)計、分析,并可從統(tǒng)計數據反查到考核臺帳。